1. 认真学习掌握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《中国内部审计准则》、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执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、行业规范等技术标准,坚持原则、严格把关、保守秘密,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;
2. 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,不断提升业务技能,做到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业务精通、作风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,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;
3. 担任主审或协审,完成五万元(含五万元)以上零星基建、扩改建、维修、装饰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;每年对上年度五万元以下零星项目进行抽审;
4. 协助分管副处长,做好一百万元以上工程委托审计的管理协调、对委托单位初审结果的复核,委托审计项目终结的档案归档等工作;
5. 根据处领导安排,做好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和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,管理协调新建项目的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审计,开展基建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;
6.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,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;
7. 审计项目完成后,及时收集项目的文件材料并立卷、归档;
8. 注重对本职工作的总结和研究;
9.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