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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案例

虚报“211工程”设备投资完成额,违规结转“211工程”专项 资金结余

来源:        时间:2017-06-21

审计机关于 1999 年对某大学实施 1998 年度财务收支审计,发现该校 “211 工程 ” 专项资金存在下列问题:

1. 该校 1997 年末虚报 “211 工程 ” 设备投资完成额 4 512.5 万元,除 1998 年实际完成并交付使用各类设备 1 788.3 万元外,年末仍有 2 724.2 万元虚列数未冲减。

2. 该校财务处 1998 年末将 “211 工程 ” 专项资金结余 1 054.9 万元(含 1997 年结转数)全额转入 “ 事业结余 ” ,并分配记入 “ 事业基金 ” 。

问题 1 不符合《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》(财会字 [1995]45 号)中有关 “ 设备投资 ” 科目 “ 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 ” 的规定。根据审计署、国家计委、财政部、国家经贸委、建设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《关于印发〈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〉》(审投发 [1996]105 号)第十六条 “ 虚报投资完成额,虚列建设成本,隐匿结余资金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作调账处理;情节严重的,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理 ” 的规定。

问题 2 不符合国家计委、国家教委、财政部《 “211 工程 ”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教财字 [1997]12 号)第十二条关于 “211 工程中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应确保按期完成,如有特殊情况,未完成部分经批准后,可结转下年使用,不得挪作他用 ” 的规定和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(试行)》第 341 号 “ 事业结余 ” 科目关于 “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、未完专项项目收支以外的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” 的规定。

审计机关责成该校:按规定对问题 1 虚列的投资额如数冲减,作调账处理;对问题 2 已转入 “ 事业基金 ” 中 “211 工程 ” 专项资金结余应从 “ 事业基金 ” 中调出,专款专用。

案例评析:虚报 “211 工程 ” 设备投资完成额,掩盖了 “211 工程 ” 工程量,造成当年决算不真实。将 “211 工程 ” 专项资金结余转入 “ 事业基金 ” 中可能造成建设项目资金不足,会影响整个项目计划的进行,各高校务必引起重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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